梗概

  • 把决策权“提出去”,让业务/负责人拍板;谁决策,谁负责。

说明

  • 即使心里已有倾向,也避免个人主观拍板;多提供备选与影响评估。
  • 好处:清晰责任、降低个人风险、提升协作透明度。